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警惕校外机构虚假招生宣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2 09:52

校内全体师生、广大有意向提升学历的社会学员:
       近期,有校外机构(如某科、某哲等社会培训机构)谎称与我校合作,以“学历提升”名义开展虚假招生宣传,此举不仅严重干扰学院正常教学秩序,也对部分学生的学习生活造成困扰。为切实防范各类招生风险,保障全体师生及广大有意向提升学历社会学员的合法权益,特此通知如下:
       1.依据鲁教民发〔2022〕1号《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管理办法》、鲁教民函〔2024〕13号、鲁教民函〔2025〕2号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备案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仅在经山东省教育厅备案的3所校外教学点开展办学,备案名单可在山东省教育厅官网及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核实。我校未与其他任何校外机构签订学历提升、招生合作协议,亦未授权非指定机构/个人以我校名义开展相关活动,此类宣传均为虚假信息。
       2.我校所有学历提升、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及招生相关信息,均通过学校官方网站、继续教育学院官方公众号等官方渠道统一发布,相关信息可通过上述官方渠道查询核实,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与权威性。
       3.请校内全体师生、广大有意向提升学历的社会学员提高警惕,切勿轻信虚假宣传,不向非官方渠道缴费、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遇可疑情况及时向我校反馈。建议关注继续教育学院官方公众号,及时查阅接收学院最新工作通知、活动安排及相关事宜通报。咨询及举报电话:0531-58178145、0531-58178146。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3月11日

 
初审:庞小涵
复审:杨玉斌
终审:杨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