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五月的诗歌” 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05 09:14

接山东省教育工会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省总工会将举办“五月的诗歌”职工原创诗歌征集展示活动。为做好我校作品征集与报送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分工会认真组织、广泛动员教职工积极参与。

一、活动主题

以“五月的诗歌”为主题,歌颂劳动、歌颂劳动者,以诗为媒、以文聚力,书写劳动荣光,吟唱奋斗赞歌。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体裁

体裁不限,格律诗、自由词、散文诗等均可。

(二)作品形式

  1. 诗歌文字作品:围绕活动主题自主创作,须为尚未发表出版的原创作品,做到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思想内涵深刻、内容积极向上、形象生动鲜活、富有艺术感染力,以 Word 文本形式报送。
  2. 诗歌视频作品:围绕活动主题自主创作,以诵读或其他文艺形式演绎并录制视频。视频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无明显杂音,分辨率不低于 1920*1080,格式MP4或MOV,时长控制在3分钟之内,文件大小不超过 500M,视频中不得包含字幕、角标、台标、水印或单位logo等元素。报送视频作品时,需同步提交原创诗歌文字作品 Word 文本。

、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2026年3月20日16:00前将作品及相关信息报送至工会。

)命名规范

  1. 诗歌文字作品 Word 文档:作者姓名 + 作品名称
  2. 诗歌视频作品文件:作者姓名 + 作品名称,配套原创诗歌文字作品按上述规则命名;

)报送方式

请各分工会负责人收集本部门符合要求的作品,填写《“五月的诗歌”征集展示活动作品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将汇总表 Word 版、所有参评作品统一打包,发送至工会。

)其他要求

  1. 投稿者需保证诗歌作品为原创,视频作品所使用的视频、音乐、字体等素材拥有合法使用权限,可使用AI工具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
  2. 各部门需对本部门报送的诗歌作品和视频内容进行意识形态审核把关,确保内容合规、积极向上;
  3. 主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拥有刊登、展播、汇编、宣传推广等使用权,不另支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4. 同一作品不得重复向省教育工会和地方总工会报送,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工会

2026年3月5日
 


编辑/孟晶
审核/许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