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工匠精神培养的机理分析及实践向度
发布日期:2025-11-24 11:14

、高技能人才工匠精神培养的机理分析

(一)构建“价值引领与铸魂育人”体系

1.重塑人才培养价值导向

高技能人才传统培养模式普遍存在偏重技能传授而忽视职业素质培养的局限。技能型社会背景下,亟须将工匠精神蕴含的敬业态度、精益追求、专注品质和创新意识等,系统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职业院校及培训机构应重构人才培养目标体系,突破将学生定位为单一技能操作者的传统范式,培养能够适应新技术、新业态和新职业的创新型、复合型技能人才。通过重塑人才培养价值导向,促使学习者在技能习得过程中实现双重提升,既掌握专业技术能力,又深刻体会工匠精神的本质特征,最终实现职业价值观与行为的一致性。

2.强化工匠精神教育渗透

其一,在专业课程体系中增设职业伦理与职业道德教育模块,通过学理阐释与案例推演相结合的授课方式,系统解构工匠精神的历史嬗变轨迹和文化哲学内核。聘任行业资深技术专家与国家级大师组建特聘讲师团队,通过职业叙事访谈与典型操作示范,具象化呈现精益制造理念。其二,构建专业课程与职业素养教育融合机制,在实习实训环节嵌入质量意识、规范操作与创新思维等评估维度,运用情景模拟与项目驱动教学法,促进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的融合。其三,构建文化育人体系,整合校企文化资源,设计工匠精神主题的校园文化活动,并通过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岗位实践,形成“理论认知—情感认同—行为养成”的完整教育闭环。综上,这种多维度的工匠精神教育渗透,可以更有效地实现从知识认知到价值认同的转化。

(二)创新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

1.深化校企双元育人模式

校企双方构建长效合作机制,联合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优化专业课程体系,调整专业教学内容,实现技能人才供给侧与需求侧无缝对接。重点推进现代学徒制落地落实,企业端设立“工匠工作室”,按照“项目实践教学—工学交替—顶岗实习”三个阶段使学生深度参与企业真实项目情境下的技术攻关,通过师徒传承模式循序渐进地实现学生工艺技术与工匠精神的双重提升。学校端建立动态反馈机制,依托行业企业专家获取企业人才需求信息,做好课程内容及时更新迭代。同时,实施双向人才流动机制。教师通过企业实践工作站参与技术研发项目,企业技术骨干纳入职业院校兼职教师资源库,共同开发模块化课程体系。

2.构建职普融通的教育体系

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相互融通,是我国长期以来教育改革的明确指向与重要内容。普通教育阶段需着力加强学生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的系统性培养,设置职业技能模块化选修课程,通过职业认知引导与岗位实践,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规划能力,为后续的职业教育奠定认知基础。职业教育阶段则应以工匠精神浸润心灵,聚焦知识传授和技能训练双轨并重的培养范式。普通高校与职业院校建立学分互认制度和课程衔接机制,为学生在不同教育类型之间的转换提供可能。在此基础上,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在课程标准开发、教学资源共享、师资队伍共建等维度的深度合作,通过一体化设计、一体化实施与一体化评价,推动高技能人才工匠精神贯通培养。

(三)多维度构建质量保障体系

1.创建能力本位评价与发展性评价协同机制

能力本位评价聚焦学习者的专业技能掌握程度与实际岗位胜任力,发展性评价则着重考察学习者在知识建构过程中的动态表现与发展轨迹。两者的有机结合能够促进多维度的工匠精神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实现学习成果的全面评估、核心素养的真实诊断和工匠精神的持续养成。基于循证教育理念,借助数字技术赋能,通过评价数据的多源采集与交叉验证,精准识别教学过程中的关键质量监测点,是实现持续循环改进的重要方法。在能力本位评价层面,依据职业能力分析矩阵,分专业和岗位构建评估指标体系,并制订基于真实工作场景的标准化技能考核方案。在发展性评价层面,建立包含技能掌握、行为态度、严谨程度、作品质量等方面的多元评价框架。同时,借助数字化分析技术,建立多渠道评价反馈机制,以更好地发挥评价的育人功能。

2.建立完善的物质与精神双重激励机制

在物质激励层面,职业院校建立多层次奖学金体系,设立专项技能发展基金,重点奖励在学术研究、技能竞赛、专利创新及产业实践等领域表现卓越的学生。企业通过设立实习津贴制度、发放就业签约奖金等,形成“学习—实践—就业”的良性激励机制。在精神激励层面,着力提升职业价值认同感。通过举办技能表彰盛典、颁发行业荣誉证书等形式,对秉持工匠精神、在工艺创新上表现突出的人才给予表彰。同时,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宣传报道力度,提升其行业影响力与社会美誉度。

、高技能人才工匠精神培养的实践向度

(一)政府统筹:营造良好政策制度环境

1.完善政策体系,提升职业院校与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

其一,政府要在招生政策上给予倾斜,扩大职业院校的招生自主权,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报考。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改善职业院校的办学条件,提升职业院校的硬件水平,强化职业教育的地位并扩大职业院校的规模,造就一大批包含各个层次的技术专家,让工匠精神承载主体的层次和规模得到大幅提升,从而为培育技能人才的工匠精神提供坚实保障。其二,政府要制定政策支持改善技能人才的生存环境、职业待遇和就业前景,全方位、多层次提升技能人才的发展空间和经济收入,使杰出工匠和技能人才在职业上有保障、经济上有实惠、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在更大范围上推动技能人才“有为”又“有位”,让尊重劳动者、尊重技能人才的氛围更加浓厚,从而使技能人才能够安心、专心、热心于提升工作技能与内化工匠精神。

2.强化制度保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与职业教育体系

其一,工匠精神与创新精神是相辅相成的。工匠精神中蕴含着通过技术改进和创新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的追求。政府需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构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体系,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和收益分配,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其二,职业教育是对接产业最密切、服务经济最直接的教育类型,是培养高技能人才工匠精神的主渠道。政府要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面向产业优化职业教育专业布局,加快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保证学校教育与产业实际的紧密结合,满足不同禀赋学生的成长需求,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同时,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为技能人才提供持续学习和技能提升的机会,使技能人才工匠精神培养在校园和企业扎根。

(二)院校主导:发挥育人主阵地作用

1.优化培养模式,注重工匠精神与专业技能融合

其一,职业院校要推动课程思政融入专业技能培养。在专业课程模块设计中,立足职业院校特色,增设工匠精神专题课程单元,分行业、分专业、分工种确定工匠精神培育目标。在教学设计与实施中落实课程思政,融入工艺美术大师对产品精度的极致追求、对技术细节的持续优化等典型实践案例,通过理实一体化教学引导学生形成对工匠精神的认知、体悟与践行,进而追求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卓越奉献的职业价值。其二,职业院校要建立点面结合的课程架构。一是将第一课堂有关工匠精神的教学目标与第二课堂的活动目标结合起来,如在校园活动中展示学生的课程作品,成立专业兴趣社团、创新工坊等,既能促进学生对专业的喜爱和不断钻研,又能使学生获得一定的成就感。二是将学校课堂学习与工作场所学习结合起来。工作场所为学生技能学习提供了真实的工作环境,有利于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和实践经验的增长。

2.加强师资建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双师型”教师同时具备理论教学能力和实践教学能力,在教学过程中既能传承工匠精神,又能系统传授行业前沿技术。其一,职业院校要强化师德建设。职业院校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典型事迹宣传等活动培养教师职业道德,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机制,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岗位竞聘的重要依据,并对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其二,职业院校要实施多渠道培养。一是整合校内资源,设立校内师资培训中心,掌握普通教师在理论、实践和素养方面与“双师型”教师的差距,提供针对性的指导与培训。二是深化校企合作,定期选派专业教师赴合作企业挂职锻炼,深度参与企业技术研发与生产流程,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其三,校企共建“教师工作站”“大师工作室”等,建立制度化的人才互聘机制。职业院校聘请具有高级技师职称或省级以上技能大师称号的企业骨干对学生进行实践指导,形成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的师资配置模式,扩大学校“双师型”教师规模。

(三)行业组织支持:搭建共商共赢的环境

1.发挥纽带作用,引导工匠精神培养方向

行业组织具有专业权威性和价值相对中立的特点,在国家技能形成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其一,行业组织要深入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开展调研与分析,准确研判与预测行业发展趋势与技能人才需求变化,制定科学合理的战略规划。其二,行业组织要积极吸纳企业参与技能标准制定。行业组织充分挖掘企业的实践经验,将企业实际需求与行业整体发展相结合,制定出既符合市场规律又具有前瞻性的行业技能标准。其三,行业组织要构建权威的职业技能认证体系。行业组织应积极承接政府部门让渡的部分权力,与政府部门形成互惠合作关系,在技能认证与考核等关键领域,独立于技能人才供给方和需求方建立一套科学、公正、透明的职业技能认证体系,为工匠精神的量化评价提供客观标准。

2.搭建交流平台,推动工匠精神传承

行业组织与职业院校在高技能人才工匠精神培养领域具有显著的互补优势。其一,行业组织要建立区域工匠精神培养载体。行业组织通过整合各方资源,成立劳模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让工匠们相互学习,进行技艺交流,形成“工匠集群”。其二,行业组织要常态化参与职业教育质量评价。行业组织应与职业院校积极协商沟通,形成涉及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方位和全过程的评价内容清单,重点包括宏观层面的区域人才培养定位、专业设置情况和人才培养方案评价,中观层面的人才培养过程管理与教学资源配置评价,微观层面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

(四)企业参与:提供实践培育土壤

1.创新师徒传承关系,构建工匠精神生态场域

其一,企业要与职业院校深度合作落实现代学徒制、订单班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行“入企即入校,企校联合培养”的新型学徒制,选聘具备一定专业技术资格、拥有责任心的企业师傅指导学生,建立稳定的企业师傅队伍,让学生在企业师傅的带领下掌握技术,并磨炼意志、锻炼品格。其二,企业要营造崇尚工匠精神的文化氛围,通过内部宣传、培训教育等多种形式,将工匠精神包含的价值内涵、工作理念和职业道德融入企业的日常管理和技能人才的工作生活,使技能人才在企业“大我”和个体“小我”中找到共同收益的结合点。同时,将工匠精神纳入绩效考核和晋升机制中,使技能人才认识到践行工匠精神不仅是一种道德要求,更是实现个人职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2.开展实践培育,在生产中锤炼工匠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指出要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其一,企业要积极拓展实践育人平台。企业应基于地方产业发展实际需求,牵头组建产学研协同育人联盟,搭建工匠人才协同创新平台,联合各方开展技能人才工匠精神培养。企业要深度参与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联合职业院校共建特色学院和企业班级,实行工学交替、“课堂+车间”的模式,为学生提供真实的生产环境与实践机会,实现“做中学、学中做”。企业师傅还要带领学徒参与完成企业的各类技术攻关、产品研发等,使学生成为企业技术问题解决的生力军。这样能够在真正意义上实现校企全方位、全过程协同育人,打破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停留在某一环节、某一阶段的局限,最大程度实现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工匠精神培养的作用。其二,企业要打造服务型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企业应构建“理论授课+技能实训+项目实战+岗位见习”培训模式,选派优秀工程技术人员、能工巧匠作为师资力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对拥有不同个性发展需求的技能人才进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特色技能培训,并在培训时间、培训管理、培训课程等方面确保培训质量。培训过程中,企业师傅不仅传授实用的操作技能,更传递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工匠精神,从而引导技能人才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节选自《教育与职业》2025年第20期)
   初审:陈淑琴
   复审:王玉岭
   终审: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