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内涵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全体教师教学质量主体意识,规范日常教学全过程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质量评价的导向与激励作用,全面提升公共基础课程育人实效,8月28日,公共基础部在吉纯楼317会议室组织召开《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讨论稿)》专题学习研讨会议。会议由公共基础部主任黄海英主持,部门全体专任教师参加。

会上,黄海英带领全体教师逐条研读《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讨论稿)》文件精神,围绕教学质量评价的核心内涵、评价覆盖范围、九大评价观测模块、减分情形、等级划定规则以及评价结果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绩效考核、岗位调整等方面的实际应用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讲解。结合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实际,黄海英着重指出,公共基础课作为学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基石,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辅导答疑、试卷批阅等每一个教学环节均纳入质量评价体系。全体教师要对标文件要求,严守教学规范,切实落实岗位职责。
在交流研讨环节,参会教师结合自身授课情况,围绕评价指标实施、等级比例划分、教学事故界定、绩效结果运用等现实问题展开充分讨论。大家立足公共基础课课堂特点与学生实际,畅谈教学改进思路,进一步厘清了教学工作的底线要求与努力方向。教师们深刻认识到,教学质量评价既是刚性约束,更是促进个人专业成长的有力抓手。
通过本次专题学习,全体教师进一步树牢“全过程、全质量”的教学理念,对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完整体系有了系统、透彻的理解。大家一致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把评价标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落实备课、授课、作业、考核各环节教学规范,主动查找教学短板,持续优化课堂教学设计,不断提升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水平与育人质量。
教学质量是高校立德树人的生命线,科学完善的教学评价制度是赋能教师成长的有力保障。下一步,公共基础部将持续把教学质量建设作为部门重点工作常抓不懈,以评价办法为指引,抓实教学督导、课堂巡查、教研研讨等各项工作,常态化强化教学过程监管。部门将引导教师深耕课堂、潜心育人,多措并举推动整体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与全校各教学单位同向同行,共同助力学校内涵建设高质量发展。
编辑:王曼
审核:王兆青
复审:黄海英